2006-4-28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晓军做客济南新闻广播《政务监督热线》节目接听了4位听众热线,赵先生反映徐家村一水坑污染问题我们在5月8日节目已做答复,就其他3位听众热线作出反馈:


问题1:孙先生反映村里财务17个月未公开问题。
答复 :高新区管委会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孙村镇党委和镇政府并顿邱办事处抽调专门人员调查听众反应的问题。目前,工作人员已经进入东沙沟村,正在开展调查研究。


问题2:孙村镇李女士反映占地补偿问题。
答复 :经查,听众系孙村镇李家村民,夫妻两人的户口已迁出李家村。男方为教师,现已退休;女方于2002年7月迁出李家村。李家村为照顾两人,暂时没有收回土地,并由他们继续耕种,后两人将土地卖给砖厂取土使用。
目前,高新区孙村新区正在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对李家村部分土地进行征用。该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按照各级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占地补偿提出的具体办法和条件为:1)、农业户口人员、现在校学习的学生及国家未正式安排的大中专毕业生、在部队服兵役的人员享受土地分配的100%;
2)、非农业户口人员2005年10月份前迁入的、政府奖励农转非的人员、依政策办理城镇户口的、下放户、失业、劳教、服刑刑满释放、开除公职回本村的享受土地分配的70%;
3)、离退休、在职人员及享受国家企事业单位生活保障等待遇期间的人员,不得参与分配。
因反映问题的听众不符合上述条件和办法,因此不能享受征地拆迁补偿费。


问题3:何先生反映小韩峪村伐树补偿问题。
答复 :经查,2003年12月份,市重点项目旅游路的拆迁补偿时,对这户种植的桃树苗进行了全部清点,并根据济发[2003]204号市长令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按苗木套价补偿,2004年补偿款已下发。由于在道路施工时,未全部占用其桃树,剩余的10余棵树经过近三年的生长已经长大,该户要求其原登记的所有桃树按照长成成年树重新给予作价补偿。该问题已多次反映到高新区有关部门,并已给予了不予补偿的答复。